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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的六种方式 四种监督方式是哪四种

监督检查的六种方式

 (一)实地督查。督查人员深入实际,到承办部门(单位),到现场检查、了解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促进决策落实。

  (二)会议督查。召集有关人员,听取决策事项落实情况汇报,督促承办单位抓紧落实决策事项。

  (三)发文督查。对部分督查事项发出督办通知,限时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督办事项,并书面回复。

  (四)电话督查。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党委主要领导专项指示批示、交办的事项,通过电话向承办部门(单位)了解决策事项落实的进展情况,督促承办单位按规定时限进行落实。

  (五)视频督查。依托视频督查网络平台,对各乡镇上班情况、节假日和汛期值班、领导带班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延伸阅读

公共场所监督检查包括什么

对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主要内容有:

一、公共场所现场检查:《公共场所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公共场所

(一)?卫生许可证

1、查看是否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对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核查该许可证的真实性。调查许可证的获取途径,是否存在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等情形。查看是否存在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而未向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的,未向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

2、检查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是否按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证复核手续,是否是每两年复核一次。

(二)?管理情况

查看是否设立了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要履行告知卫生状况的义务,并对卫生状况不履行者设立投诉电话。(例如未更换床单、被套等)

(三)?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1、要求是否建立了卫生管理档案,检查卫生管理档案有没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2)?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是否有检测报告和评价表;

(3)?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可要求其制定责任人制度,对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更换情况进行登记、签名,对旅店住宿业要求每房一表进行登记、签名。是否有检测报告;

(4)?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是否有自查记录;

(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是否有清洗、消毒情况登记,是否有卫生检测和评价报告;

(6)?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是否有健康检查证明和考核合格表,有没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7)?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有没有索证资料存档,是否有登记,有没有索证、验收制度;

(8)?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9)?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是否配有专人管理,是否分类记录,是否注明建档的年代。档案至少要保存两年。

(四)?人员培训

检查是否建立了卫生培训制度,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是否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是否安排其上岗。

(五)?人员健康证

检查公共场所人员是否每年进行了健康检查,是否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上岗,是否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在治愈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的情形。

(六)?公共场所环境情况

1、检查公共场所空气流通情形,检测室内空气质量,微小气候,看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抽样检测常见的空气污染物(如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甲醛、氨、TVOC、微生物(空气暴露菌落总数、军团菌等)和氡(222Rn)等,室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氨气、大量氨类物质等)是否超标;

2、检查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正常运行情况,清洗、消毒情况,是否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是否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或者是卫生评价不合格着是否还投入使用。

3、检查公共场所采光照明设施是否完善,有没有采用自然光的配置。采光照明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要求。对采光照明进行检测看采光照明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检查有没有减少噪音措施,噪音是否符合国家要求,对噪音进行检测看噪音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七)水质检查

检查公共场所供水设施情况,有没有管理制度,是否设专人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运转、保养等日常性卫生管理工作,清洗、消毒、运转、保养等日常性卫生管理工作是否进行了登记。经营者提供给顾客饮用的生活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供水设备,消毒清洗状况,水质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抽样进行检测。

(八)顾客卫生用品

1、检查顾客一次性卫生用品是否保证安全可靠,是否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一次性卫生用品有没有重复使用的情形。

2、检查反复使用的用品是否进行一客一换,是否按照卫生标准和要求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有没有清洗、消毒、宝洁的程序和设施设备,有没有责任制度,查看顾客卫生用品表面的光洁度、清洁度,对用品进行抽样检测。

(九)公共场所设备

1、检查公共场所经营者是否按要求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

2、检查有没有制定公共场所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是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是否确保其正常运行,是否有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的情形。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是否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是否保持清洁无异味。

3、检查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查这些防护设施是否安全、有效,是否正常使用,废弃物是否及时清运,是否挪作它用或者是擅自停止使用和拆除。

4、检查公共场所是否有禁烟设施,是否设置自动售烟设施。是否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5、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是否清洗、消毒,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十)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

1、检查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后要进行营业是否进行空气质量测定,以保证空气质量合格。检测装修后的空气。

2、检查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

3、抽样检测常见的室内空气污染物是否超标;

4、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要检测空气中的危害人体因素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是否超标,建筑物中的氨类成分、氨气是否超标。

(十一)公示状况

是否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监测结果和卫生信誉等级。

(十二)危害健康事故状况

检查公共场所经营者是否有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情形。

(十三)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状况

检查公共场所经营者是否有违反其他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条例》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区别

首先给你解释下安全生产: 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其次,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只是简写,具体是监督管理体制和行政监督检查,以下是这两个名词解释: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体制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的格局。  监督管理的基本特征:权威性、强制性、普遍约束性。  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行政监督检查,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法对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的具体内容主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否依法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行政监督检查的主体是享有某项行政监督检查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监督检查的对像是做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监督检查的性质是一种依职权的单方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行为。行政监督检查又分为专门监督检查和业务监督检查。专门监督检查包括两个部门: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业务监督检查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物价部门和卫生部门等。行政监督检查的方法有:检查、审查、调查、检验、鉴定、勘验等。行政监督检查的程序有:表明身份、说明事由、提取证据、告知权利。最后我简单说监督管理重在宏观,重在管理。监督检查重在微观,重在检查。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主要包括: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监督检查属于督查还是检查

监督检查属于检查不属于督察。监督检查是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直面当事人,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看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符合规范标准。

督察是上级行政部门检查下级行政部门的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如果有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还要追责。

公安机关如何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一、营造监督工作环境

首先,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公安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民警拒腐防变能力。

其次,加强教育训练工作。提高民警规范执法能力和水平,筑牢和规范执法意识提高民警执法水平,确保民警在工作中执法敢为和依法作为。

第三,要加强队伍管理工作。积极提高民警政治待遇,激发民警工作热情;推进警力下沉,将警力向基层实战单位倾斜,缓解基层警力不足造成的巨大压力;大力推进岗位交流,防止“热点”岗位滋生腐败问题;严格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增强民警的归属感;坚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建立健全民警维权保护制度,健全完善民警心理疏导和干预机制,依法严肃查处暴力袭警和诬告陷害民警的不法行为。

第四,要加强警务公开工作。发挥群众监督的优势,同时也要加强警务公开,特别是公安执法办案网络化,实现信息高度共享和透明,减少违规操作的可能,最大限度地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第五,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用先进文化熏陶民警,用身边的先进典型感染民警,引导民警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增强民警的职业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大监督工作力度

一要强化公安机关内部大监督工作格局。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以发现和查处问题为主,强化监督部门的预防和惩治职能,强化起齐抓共管的大监督格局。

二要强化公安机关监督部门外部协作。加强与有关社会管理部门的协作,及时掌握民警各方面的动态,抓早、抓小、抓苗头,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要强化公安执法活动监督。把执法监督作为重中之重,把监督触角覆盖到窗口服务、110接处警、执法办案等每一个执法环节,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及时堵塞管理漏洞、纠正和防止违规行为,防止执法活动中发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预防民警职务犯罪。

四要强化惩处和预防两方面的工作。对队伍中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坚持“零容忍”理念,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同时,坚持从日常点滴抓起,加强作风养成,扎实开展民警违法违纪预警分析研判,做到警钟长鸣、及时提醒。

五要强化公安监督工作科技含量。向科技要警力,充分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开展监督工作。运用高科技提高监督工作效率,确保监督工作的延伸;借助科技手段夯实监督工作责任,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三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大数据,对民警进行24小时全方位的监督。

专项监督检查分为哪几类

(1) 日常监督检查。不定期地组织监督检查执法活动,包括对企业全面的职业危害防治情况进行检查或对某些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和单位职业卫生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定期对企业开展的职业健康监督检查。

(2) 专项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是指针对专门或特殊的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包括对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条_件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及其作业场所相关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职业安 全健康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点岗位职业危害及 其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3) 举报监督检查。根据举报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监督检查是行政执法吗

答,监督检查不是行政执法。

监督检查是指有监督权限的机关对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并就检查出的问题监督他们进行整改称为监督检查。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行政法规,对违反法规的行为人给予处罚行为叫行政执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和检查有什么区别

监督指的是对其行为进行监视和督促的行为,也就是说盯着他人做事的行为。

监督的目的主要是杜绝任何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还可以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

检查指的是对其进行仔细核对的行为,也就是说对其进行详细检查的行为。

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寻找并发现问题,同时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监督检查是什么

监督检查制度 指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对下级土地管理部门处理土地违法案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检查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检查案件卷宗。由上级土地管理部门不定期的派人到下级土地管理部门抽查案件卷宗,检查整个处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适当等。

二是重大土地违法案件上报制度。下级国土管理部门应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上报上级土地管理部门,以利于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加强监督并给予支持。立案时应将立案审批表上报备案,案件办结后,还应将结案报告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