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哪两个责任?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是指公司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I“一岗”是指领导干部职务对应的岗位,“双责”是指领导干部既要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认真履行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全体领导干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置。
一岗双责安全观?
政府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要真正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在抓业务的同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规定,抓好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什么?
安全生产管理的“一岗双责”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机关党员干部履行本职岗位应有的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社会安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简介:“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意义:“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应用范围:
(1)医院党政一把手、分管副书记副院长、职能科负责人、业务科室主任及护士长是本单位抓好医德医风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与医院签订的行风建设责任书的要求,要一手抓医院(科室 )的业务管理,一手抓医德医风建设,在医德医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业务管理工作与医德医风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督促检查,一起考核落实。
(3)严格按照医院科室职业道德建设评分方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及个人的奖罚直接挂钩。对工作中发现、反映出的问题列入个人及科室的医德档案,认真处理,并研究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法。
(4)对发生的不正之风行为要认真调查,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省、州、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肃实行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
“三管三必须”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分管的工作承担安全责任。主要领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