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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租房申请流程(公租房住多久属于自己)

重庆公租房申请流程?

重庆公租房申请流程如下:

第一步 了解本人是否具有重庆公租房申请的条件和资格,本项请各位自行查询,重庆公租房政策比较宽松,一般都能有资格申请。详情请查询重庆市公租房网站。

准备申请资料。这里的申请资料针对不同的申请人类型是不一样的,但是主要的东西一致。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对于外地来渝工作居住的朋友很重要,不管是买房还是办事都能用到,居住证的办理相对简单。

最后的准备。申请公租房准备好以上材料之后,请仔细检查核对不要填错了不要少拿了,不然往返开证明非常麻烦。前面的步骤做好了,后面就非常简单,把所有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你所选择的申请点的工作人员。

公租房多少年可以归个人?

公租房归个人的时间规定因国家和地区而异,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地方的公租房政策和规定可能存在差异。

在中国,公租房的归个人时间通常是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和政策规定来确定的。一般来说,公租房的租赁期限较长,通常在5年以上。在租赁期满之后,个人有可能获得产权或继续续租,具体的政策安排会因地区而异。

另外,公租房政策也可能存在限制条件,例如申请人的收入、户籍、住房需求等方面的要求,这些限制条件可能影响公租房的归个人时间。

由于公租房政策因地区而异,建议你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房管理机构等)或查阅当地的公租房政策,了解具体的租赁期限和归个人条件。这样可以更准确地了解你所在地区公租房的归个人时间规定

武汉公租房网上申请流程是什么

武汉公租房网上申请流程是:

1、打开武汉的公租房官网,如果不知道的话可以百度查询到,之后就可以进入官网来进行下一步操作。

2、注册账号。进入到我们的官网之后首先需要注册一个账号,一定要使用自己的手机号码进行注册,不然后续换号码的话会比较麻烦。

3、填写申请书。注册完成之后登录,登录的时候第一个项就是填写我们的申请书,根据自己的详细情况填写即可。

4、等待审核。填写完资料之后会有一个时间段的审核,每个城市都不一样,审核过后会有短信通知。

5、申请户型。审核完成资料通过之后就会来到一个项目户型确认的页面,在这个页面可以选择自己申请的小区,还有户型。

6、等待摇号。以上的操作都完成以后就可以等待摇号,最后摇号如过能选中的话就提交资料选房即可。

郑州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

根据申请人身份的不同,郑州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也是不同的。具体如下:

1、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要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2、新就业职工需要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和公有住房。

3、来郑务工人员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和公有住房且未租住单位住房。

申请流程:个人向社区提出申请和由单位统一申请。单位申请法定时限是25天,个人申请是70天。申请得到批准后,会核发《公租房轮候资格证》,符合条件的市民,依据资格证上的号码轮候选房。

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公租房申请、分配程序包括以下九个环节:网上预申请——街镇窗口受理——街镇初审——区住房保障、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等部门会审——审核结果公示——公布配租名单——摇号配租——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申请人需满足的相关条件为:

1、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

3、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二、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可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保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申请、分配程序包括以下九个环节:

网上预申请——街镇窗口受理——街镇初审——区住房保障、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等部门会审——审核结果公示——公布配租名单——摇号配租——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

昆明申请公租房的流程是什么呢

  • 在昆明申请公租房有些什么流程,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提交资料以后大概多久可以申请下来呢
  • 1.廉租住房申请条件《昆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第十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第十一条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申请人,应当为申请家庭的户主;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家庭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作为申请人。第十二条 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以民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云南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载明的为准。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申请人的住房:(一)家庭成员居住的私有住房、福利性实物分房(包括房改房、安居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已购直管公房、解危解困房等);(二)家庭成员承租的住房;(三)现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住房;(四)家庭成员出租或者转让的住房;(五)已购买或者已拆迁安置的住房;(六)其他可以认定为申请人家庭的住房。2.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昆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第十四条 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保障对象,可以依据本办法规定自行选择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第十五条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是年满60周岁的孤寡老人、企业特困职工、烈属、伤残军人、残疾人或者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在选择实物配租时,应当优先保障。第十六条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实物配租:(一)因离婚失去自有或者共有住房的;(二)拥有私有住房和福利性实物分房的;(三)转租、转让原住房的。第十七条 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范围内的,由市发改委负责制定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市统计及相关管理部门测算市场平均租金,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局制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其他县(市)区的,由当地政府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住建局备案。租赁住房的补贴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第十八条 准予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无房户按人均建筑面积13平方米计算租赁住房补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住房保障标准的,按现住房面积与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计算租赁住房补贴。第十九条 承租直管公房的保障对象,可以申请租金核减。其核减部分的租金由县(市)区财政承担。房屋租金按照现行租金标准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在保障面积内给予核减。3.到昆明市住房保障局申请,昆明市护国路78号